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《关于开展 2024 年度主题案例征集工作的函》(学位中心函〔2024〕72号),经教师申报、专家评审、学校审核,现将我校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。
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示之日起至2025年1月21日。凡对名单中的项目有异议者,请以书面方式反映,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,以便核实查证。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,凡匿名、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联系方式:wuyue328@sjtu.edu.cn,021-54740296
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
2025年1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