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6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卓越工程师“以实践成果申请博士专业学位”教育改革专项的申报通知

2026-07-15 99

各有关单位: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,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,规范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工作,保障评价质量与学位授予水平,现启动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度卓越工程师教育改革专项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实践成果是专业学位博士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,既要面向国家、行业和区域发展需求,围绕实际工程问题,与重大工程关键技术突破、实现企业技术进步和推动产业升级紧密结合,又要有创新性,对推动工程实践作出重要贡献。

二、研究目标

探索构建一套科学、合理、可操作的专业学位博士实践成果评价体系,以保障专业学位博士培养质量、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。开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研究,研究成果须服务于学校科学决策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(一)项目负责人一般为部处相关负责人、院系分管领导等,且至少有三年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经历。项目组成员必须三人以上,一般为研究生导师、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等,所列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参加实际工作。原则上每个单位限报1项。

(二)项目研究须坚持问题导向、实践导向,聚焦专业学位博士实践成果的实际问题,具有研究深度和应用推广价值。结项报告可以期刊论文、实施细则、授位机制等形式呈现。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其他课题并已获得立项,不得再申报本项目。

(三)项目研究期限为一年。为确保项目质量,学校将于20267月下旬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答辩,选择2-3个学院开展试点,20276月开展结项验收。结项要求提交结项研究报告及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案例,组织专家进行结项答辩评审,根据答辩结果给予通过和不予结项。

(四)通过结项的申报项目获得全额经费资助,颁发结项证书,将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汇编成册,供学校决策参考。未通过结项的项目不再拨付中期剩余经费。

四、申报程序

(一)项目申请书(附件)以专项名称+单位名称+申请人命名,提交WORD电子版至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,须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
(二)材料受理截止时间:请于202672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唐老师

联系电话:021-34205531

E-mail: cmtang@sjtu.edu.cn

 

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

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

2026715 

附件

申报书.docx